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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形式的发票问题 牵涉发票或销售合同

摘要:  许多外国购买者只与中国供应商签署形式发票,当他们想在中国开始诉讼或仲裁时,他们发现形式发票不被视为合同,只是中国诉讼的证据  形式发票是卖方在装运或交付货物之前向

  关键词:发票,形式发票,合同,销售

  许多外国购买者只与中国供应商签署形式发票,当他们想在中国开始诉讼或仲裁时,他们发现形式发票不被视为合同,只是中国诉讼的证据

发票,形式发票,合同,销售

  形式发票是卖方在装运或交付货物之前向买方发送的简略或估计发票。它记录了货物的种类和数量,价值以及重量和运输费用等其他重要信息。这是出口商法案的第一稿,在商品装运前提供给进口商。根据这些信息,进口商将决定是否要确认订单。

  虽然形式发票可以被视为某种协议,但它与销售协议没有相同的法律保护。它仅仅是一份载有关于货物和交付的客观信息的文件,在中国法律中它并不包含对任何一方的可执行的法律义务。形式发票是正式的出售要约。当买方同意形式发票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时,结果是买方发送的采购订单,最终导致销售合同,即如果买方和出口商同意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在有销售合同之前,如果在装运之前,期间或之后出现差异,买方和出口商都不会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在中国重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只有拥有出口/进口权或被外经贸部授予“外贸权”的中国企业可以与外国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因此有时候他们倾向于使用形式发票,不受约束限制。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这种形式发票不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你需要一个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寻求帮助咨询。

  在许多国家/地区,例如美国,购买订单,形式发票或订单确认可以代替正式销售合同的情况。因此,许多外国人认为形式发票是一种法律协议,但在中国并非如此。出口/进口可能并非总是可能,因为这些中国公司没有出口/进口许可证,导致产品无法运输。外国人通常认为这构成违约,但在中国,形式发票不被视为销售合同,这意味着外国人在中国没有合法的违约理由。在中国,如果发生任何争议,需要与中国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最好是中文),形式发票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相互义务,这意味着合同。

  仅在中国签署形式发票且没有销售协议的后果是,形式发票不会被视为足够的证据,而只是存在(出口/进口)销售协议的额外证据,这意味着它不会被视为销售协议同等重要。这意味着如果产品出现故障或交易出现问题,将无法获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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